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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分析
必考實例題:
新修正或制定之新法為試題主軸:
大法官會議解釋維持慣例-仍然必考一題:
典試委員之著作之增訂部份:
考題分析
必考實例題:
- 近年之考題如高考三等、普考四等之試題,其中必有一題至兩題之實例性考題。例如:口蹄疫、警察大學考生因父親有前科而不予錄取。
- 考實例題之素材,均取自最近發生之時事,在行政法上以理論及實用性之試題為主。
新修正或制定之新法為試題主軸:
- 新修正之訴願法。例如:88年普考試題所考之訴願決定政務人員之規定、高考之地方制度法的自治法規、高考一等二等,所考之行政訴訟法。
- 類此新修正法律常為命題委員所喜好之處,建議新修正之行政執行法、地方制度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均為命題之所在。
大法官會議解釋維持慣例-仍然必考一題:
- 行政法歷年之相關大法官解釋,乃牽涉之行政法理、行政作用及行政救濟之部分,考生仍須熟記。例如:高考之學生受退學處分(釋字382號),停職處分之救濟(司法官三等)。
- 熟記大法官解釋(尤其是新近之解釋),常成為考題之外,亦可在答題中引述大法官解釋,增加內容,支持你所論述的見解。
典試委員之著作之增訂部份:
- 吳庚教授、翁岳生教授之著作,其中第五版修正之分,而翁教授書中較為特殊之見解,考生在以上三大題型之外,亦可加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