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公務人員收受與職務無利害關係者之餽贈,應如何處理?
121. 無職務上利害關係,非親屬或經常交往朋友所為,且市價不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122. 無職務上利害關係,非親屬或經常交往朋友所為,且市價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123.無職務上利害關係,且為親屬或經常交往朋友者。 1.應於受贈之日起3日內,簽報其長官,必要時並知會政風機構。至政風機構之後續處理,依據本規範第5點第2項、第11點辦理。 2. 逕為收受,無須知會或簽報。
例外可以收受的正常社交禮俗金額同一年度從同一個贈與人的受贈財物以新臺幣1萬元為限。
衛生稽查員阿華到食品工廠稽查食品安全,發現有使用不法材料,準備開單並要求查封產品,沒想到他們卻找來民意代表要求稽查員給予寬容……,請問根據下列情境選出合適的解決方法。
1231.民代要求阿華不可以裁罰且要求不可查封產品。 1232.向民代報告相關的法令,及依法應該所為的處理程序,民代也願意接受其處理方式。 1233.阿華依照民代的要求,取消開單及查封產品。 1. 會被依照查察作業要點去追究沒有辦理登錄請託關說事件的行政責任。 2.阿華依據查察作業要點辦理請託關說事件的登錄。 3.不須辦理請託關說事件的登錄。
下列何者是「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所規範的對象?
數位學習課程累積中●重大政策課程已上線,請踴躍選讀
Tofu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