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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零體罰將製造邪惡異形

2011 0201 蘋果日報 軍公教當中最可憐的就是老師,在教育部下令不准體罰之後,國小、國中和高中的老師很難處理學生的惡性行為,霸凌行為的大盛,與禁止體罰有關。

有教無類變欲哭無淚

日前教育部更進一步要求「零體罰」,老師們備感沮喪焦慮。有老師在網路上貼文說,零體罰害死台灣人,製造的是「無法無天,養虎遺患,率獸食人」的恐怖異形。現在小學生就會霸凌同學、性侵女生;國、高中生甚至霸凌老師、校長,家長還到學校打老師、打校長,老師們不是「有教無類」,而是「欲哭無淚」。看起來,只有任教壞學校的國、高中老師,才有資格拿18趴的儲蓄優待,因為他們太可憐了。

美國做過調查,最焦慮緊張的工作前五名有都市裡的中學老師,他們經常要處理暴力相向的問題,常被壞學生毆打、勒索、羞辱,老師若與壞學生針鋒相對,可能會被刀殺、槍擊或毒打,最後老師只得裝聾作啞,對被霸凌的學生視若無睹。

教育部的零體罰立意甚佳,但是只製造問題,無法解決問題。其實,某種程度的處罰是必要的。

處罰有五個原則:不在人前、不造成身體的痛覺、不羞辱自尊、有明確的體罰原因,是針對再犯,而非初犯。《天下雜誌》翻譯出版的《芬蘭教育》一書中提到:芬蘭是零體罰國家,但「學校最常見的體罰方式是放學後留在教室裡罰坐,以反省不當行為,或補寫功課。若有學生危及其他學生的安全或嚴重影響教學,可面臨最長三個月的停學處分」。在台灣就行不通,兒少團體會跳出來譴責說罰坐是限制人身自由云云。

以社區服務停學替代

該老師的貼文還指出,紐西蘭也是零體罰,但處罰學生的方式有:社區服務撿垃圾、假日穿制服到校服務、罰寫作業、停學。也就是說,體罰是對身體進行的懲罰行為,像是打手心、打屁股等,會影響學生的心理健康,但須以「人權處罰」代替身體罰。

歐美國家會對行為惡劣的學生做出「處罰」,但不是「體罰」。台灣若禁止體罰也禁止人權處罰,那就是矯枉過正,等於縱容並鼓勵學生做壞事。教育部必須正視此一問題,別再鄉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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