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與大家分享。

 

考題分析

  1. 必考實例題:
    • 近年之考題如高考三等、普考四等之試題,其中必有一題至兩題之實例性考題。例如:口蹄疫、警察大學考生因父親有前科而不予錄取。
    • 考實例題之素材,均取自最近發生之時事,在行政法上以理論及實用性之試題為主。
  2. 新修正或制定之新法為試題主軸:
    • 新修正之訴願法。例如:88年普考試題所考之訴願決定政務人員之規定、高考之地方制度法的自治法規、高考一等二等,所考之行政訴訟法。
    • 類此新修正法律常為命題委員所喜好之處,建議新修正之行政執行法、地方制度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均為命題之所在。
  3. 大法官會議解釋維持慣例-仍然必考一題:
    • 行政法歷年之相關大法官解釋,乃牽涉之行政法理、行政作用及行政救濟之部分,考生仍須熟記。例如:高考之學生受退學處分(釋字382號),停職處分之救濟(司法官三等)。
    • 熟記大法官解釋(尤其是新近之解釋),常成為考題之外,亦可在答題中引述大法官解釋,增加內容,支持你所論述的見解。
  4. 典試委員之著作之增訂部份:
    • 吳庚教授、翁岳生教授之著作,其中第五版修正之分,而翁教授書中較為特殊之見解,考生在以上三大題型之外,亦可加以留意。

導讀 - 準備要領

一、就命題範圍而言

行政法選擇題準備要領,就命題範圍而言,可以從「行政法規」、「大法官解釋」以及「學者見解」三方面加以觀察:

  • 就行政法相關法規而言:

1.行政法規的範圍相當廣泛,就88年至92年命題趨勢而言,可歸納成以下圖表,供讀者參考:

行政法規重要程度比較表

篇章

法案名稱

重要程度
分為五級

基本概念

中央法規標準法

★★★★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公務員法與行政組織

公務員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考試法

★★★

公務人員任用法

★★★

公務員服務法

★★★★

公務人員保障法

★★★★★

公務人員考績法

★★★★★

公務員懲戒法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公教人員保險法

★★

公務人員退休法

★★★

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

公務人員俸給法

★★

公務人員撫卹法

★★

行政組織

地方制度法

★★★

 

行政程序法

★★★★★

行政執行法

★★★★★

行政作用法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條例

行政執行處組織通則

行政救濟法

訴願法

★★★★★

行政訴訟法

★★★★★

行政法院組織法

國家賠償法

★★★★★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

其他

憲法與增修條文、土地法、考試院組織法

★★

2.其次,上述部分法規之制定與實施日期,常常成為命題重點,可歸納如下:

重要法規公布實施日期表解

法案名稱

制度沿革

地方制度法

民國88年1月25日制定公布全文88條。

公務人員考試法

民國85年1月17日修正公布全文25條。

公務人員保障法

民國85年10月16日制定公布全文35條。

公務員懲戒法

民國74年5月3日修正公布全文41條。

行政執行法

  1. 民國87年11月11日修正公布全文44條。
  2. 民國89年6月21日修正公布第39條條文。

行政程序法

  1. 民國88年2月3日公布全文175條;並自90年1月1日施行。
  2. 民國89年月27日增訂公布第條之1條文。
  3. 民國90年6月20日修正公布第174條之1條文。

訴願法

  1. 民國87年10月28日修正公布全文101條,本次修正條文,自89年7月1日起施行。
  2. 民國89年6月14日修正公布第 4、9、41 條條文;並自89年7月1日起施行。

行政訴訟法

民國87年10月28日修正公布全文308條,自89年7月1日起施行。

行政法院組織法

民國88年2月3日修正公布全文 48 條,自89年7月1日起施行。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民國88年7月14日制訂全文 34 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土地徵收條例

民國89年2月2日制定公布全文 63 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3.總之,想要在行政法選擇題考試中獲取高分,第一步乃必須掌握上述法規。

 

 (1)憲法
包含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一定要滾瓜爛熟)


(2)
行政法
包含行政訴訟法、訴願法、國家賠償法、行政罰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執行法(以上為重點法條),

尚有許多零星法條

(3)法緒
民法約佔1/4、訴訟法(民訴、刑訴)佔1/4、總論佔1/4、各論佔1/4

準備選擇題的話,首要熟悉法條,小六法的法條都要看,有時失分都是出現在自己沒注意的法條上
選擇題常考的內容大致可分為1數字、2名詞定義、觀念比較等,

最好用體系的方式整理筆記,印象會更深刻,也不易搞混。

再來就是勤做考古題:並且要留意更改的新法條,並更新題庫答案。做考古題是,也順便模擬一下考試時間,訓練自己答題速度。


答錯的題目一定要回去翻講義,了解自己錯的地方,多次練習到完全答對為止

 

一、出題型態:
  現行國家考試之【行政法】科目有申論題、選擇題及混合題型三種模式。
1. 申論題型:一般出 4題,每題25分(有時,一題中會含數題之【解釋名詞】),作答時間1.5小時。
2. 選擇題型:獨立命題,共80題,共同命題則有20 ~ 40題,作答時間1小時。
3. 混合題型:申論題型 + 選擇題型。
命題範圍:可分【獨立命題】及【共同命題】(與其他科目)兩種。
命題內容:可分【法條題】、【大法官解釋令】、【觀念題】及【實例題】四種類型。

A. 法條題:以列考職系最多的【行政法】為例,較為重要的法典有--
1. 基本概念:憲法與增修條文、中央法規標準法。
2. 公務員法與行政組織: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考績法、地方制度法、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公教人員保險法、行政院組織法、司法院組織法、外交部組織法、公務人員退休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3.行政作用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執行法及施行細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條例…。
4.行政救濟法:行政訴訟法、訴願法、國家賠償法及施行細則….。
5. 其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集會遊行法、冤獄賠償法、土地法、土地徵收條例、請願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國有財產法…。

B. 大法官解釋題:
較重要的解釋令--大法官釋字第 89、128、137、156、187、201、216、243、266、275、282、287、295、298、312、313、319、323、338、340、346、348、378、382、400、402、407、418、425、430、433、443、445、459、462、466、467、487、491、503、514、518、533、540、560、585、588、592、594、599、603…號等大法官解釋令要徹底了解,並練習相關之歷屆考古題。

C. 觀念題:
在【行政法】相關選擇題的考試中,有些考題之命題來源是來自某些法學專家之論著,以測驗考生對行政法基本概念之瞭解程度。

D. 實例題:
這是近年來【申論題】式考題的重要考試模式,在4題申論題中幾乎會有1題以上是此類型。自學的考生大多敗在這一題,所以,考上公職的會以法律、公行、財金….相關科系或曾補過習及現職公務員(已考過且考取)這三類人最多。

二、答題技巧
1. 由於公職考試的專業科目之時間為 90~120分鐘,平均每題的答題時間為 22.5~30分鐘。因此,建議在參加考試前必須有模擬答題的習慣,測試自己在 22.5~30分以內可以寫的字數,再以此標準將相關教材各章節內容,重新整理、擬答,將其中內容轉化成自己的語言。

2. 掌握「法條題」、「大法官解釋題」與「觀念題」….考古題,考前若將5年內的歷屆考題重複練習過兩遍以上,獲得高分機會較大。

3. 選擇題型作答重點:
選擇題之答題方式,均採測驗題四選一的方式(答錯亦不倒扣)。在考場如面臨較陌生或艱難之題目,宜先將錯誤的答案去除,正確的答案即會逐漸浮現(即使最後也是用猜的,至少答對的機率也會較大)。

4. 申論題型作答重點:
一般,坊間考試用書引用法條或相關實務見解時,均是以”最完整”的方式作答,以減少找尋相關法條與實務見解之時間,並讓閱讀者可切實瞭解。然於考場實際作答時,要將每個法條或實務見解一字不漏敘述,確有相當之難度。因此,作答時,切記用【小題大作】原則有把握的儘量長篇大論發揮,較沒把握的輕鬆帶過,只需寫:依我國○○法第○○○條第○○項的規定……,因為使用冒號(「………」)或引號(”…….”),表示須【全文一字不漏】的引述。

5. 在申論題作答時,【實務見解】部分也要補充進去(法律概念通常因派別之差異,有不同之主張)。最後,再依據上述實務見解表達【個人看法】,如此作答最完整,所得分數也最高。

6. 公職考試近年之考題越來越極活,許多法規都將原僅屬法學理論的原理予以落實。自行準備國考之考生,法規新趨勢的整理此部分要多加留意,以免吃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ofu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